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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水镇2021年樟溪河水毁修复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12-20 14:02:10     阅读:次

章水镇2021年樟溪河水毁修复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章水镇2021年樟溪河水毁修复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1】2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由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及上级部门支持,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

2.2项目规模:本项目西起皎口水库,东至章水镇、龙观乡镇界处,修复溪坑中心线长 7.71 千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护岸修复2240米,护脚修复5486米,堰坝修复7座,埠头修复13座,踏步修复34座及过溪汀步修复1座等。

2.3项目总投资:3844.80万元。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控制价: 77.5904万元。

2.5招标范围:负责实施本项目建设全过程的工程咨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招标人要求的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包括办理招标人未完成的建设手续及其他相关工作、综合协调管理、合同及台账管理、现场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服务、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等;

(2)工程监理服务范围指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工程保修监理。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环境保护监理等。

2.6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2.7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2.8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要求。

2.9进度控制目标: 同项目施工工期。

2.10服务期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之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

3.1.2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和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2021年8月、9月、10月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清单为准),社保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一致,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1条款认定有效的情况外,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利水电相关专业),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有其他任何在监项目,其中属于同一招标项目(以项目立项批复文件为准)的其他标段或工程批复概算建安工程投资在200万元(含)以下的除外;

3.2.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负责人可兼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个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承担项目管理任务;并派遣项目负责人。

3.4 其他:(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示相关信息。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21年12月24日16时00分。 

4.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乡镇交易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

4.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录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章水镇村镇建设开发公司;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章水支行;

银行账号:81870101302014680;

5.2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16:00时(北京时间)。

5.3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的,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使用该系统转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7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章水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章水镇文体中心)一楼多功能厅。

6.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钱丽娟、邹芳敏、吴晗晔

电话:0574-880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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