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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碶街道2021年生活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Ⅱ标段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8-11 17:34:20     阅读:次

 

项目编号: SQ-ZD(2021)-05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碶街道2021年生活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Ⅱ标段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21〕122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公平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街道共同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

建设规模:本标段涉及江南人家、碧水华庭、 轻纺城商住楼、工商院 小区、卫生院小区

招标控制价:2408331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标段施工图范围内的江南人家、碧水华庭、 轻纺城商住楼、工商院 小区、卫生院小区内的包括地下雨污分流改造,厨房和阳台废水管、屋面雨水管改造,路面及绿化恢复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须提供项目经理近三个月(指2021年3月、2021月4日、2021年5月)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社保证明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如存在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情形,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2条款执行),若无相关证明,作否决投标处理。

3.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具体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5 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6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登记。(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要求完成录入。(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 2021 年 8月19日 16 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

(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在“乡镇交易系统”上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8月20日13时3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公共事务中心(鄞州大道西段 1555 号)2 号楼五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45000元)

6.2.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石碶支行

银行账号:81210101302316808

6.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1年8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6.5.特别提示: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2、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的准确性,一般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如要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的转账方式,请一定要告知银行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虞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市公平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钱湖北路奥丽赛大厦1213

联系人:过敏

电话:0574-87139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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