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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桥镇王家桥新村建设(杨家A地块)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桥镇王家桥新村建设(杨家A地块)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王家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曙区洞桥镇
招标控制价:96188923元
项目规模: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王家桥新村建设一期(杨家A地块)项目,东至地块界限,南至章远东路,西至经二路,北至明州大道。总用地面积98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819平方米,容积率约1.91,建筑密度约27%,绿地率30%。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700 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电梯、室外附属等施工总承包 (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②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0年9月9日16时00 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并下载招标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9月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需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户。
6.2 形式①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汇出);
账户名: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桥支行
账号:81230101302064633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6.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的,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 办事指南项目)。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 09 时3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电梯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王家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上凌村工业园区
联系人:肖艳、许爽
电话:0574-88313790
传真:0574-88313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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