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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镇高桥村大西坝文体广场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7-24 16:06:09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桥镇高桥村大西坝文体广场工程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高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高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

建设规模:设计总面积约 6000 平方米,其中靠近滨河区域长约 148 米,其余两边各约106米、57米左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沿河景观、硬质铺装、绿化景观、门球场、篮球场、广场、廊道等等。 

项目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00万元。

设计概算:工程费用限额设计暂定为395万元,具体以招标人确认的设计概算为准。

招标控制价:184085元。

服务期限:总设计周期25日历天,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招标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包括:方案设计(含方案深化)、施工图设计和施工配合服务,以及按规范要求应由设计人承担的其他任务。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设计质量标准: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设计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 拟派主设计师须具备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投标人及拟派主设计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主设计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0年8月12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在“乡镇交易系统”栏自行下载招标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额:3000元整

5.2方式: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

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8月 12日16时00分前。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8128 0101 3020 95640;

温馨提示: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使用该系统转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须提供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便于标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8月13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曙区高桥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三楼(高桥镇中心幼儿园南边)。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http://haishu.bidding.gov.cn/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高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蝶缘路218号南洋大厦603室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505889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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