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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士港镇深溪村3#车间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4-24 14:41:33     阅读:次

1.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深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深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集士港镇深溪村3#车间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集士港镇深溪村

规模:该建筑面积约494m2。地上一层,框架结构。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800702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电气、给排水等施工总承包及承担保修责任[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招标控制价编制)》]。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 ,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

3.3其它要求:

(1)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指新版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满足:

①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②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③“保函信息”栏具有尚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其中工商注册地在宁波市外的投标人具有登记地为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且在有效期内的保函或保证金或保证保险;

(2)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6】200号”文)。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文件或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20年4月29日15时(北京时间)。

    5.2 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

5.3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投标报名,现已停止普通登录报名。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5.4 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方式详见《关于办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http://haishu.bidding.gov.cn/tzgg/417557.jhtml)。

5.5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16000元整

提交形式:支票或电汇(必须以投标人总公司名义提交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集士港支行

帐号:81270101302183640

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4月29日15时(北京时间)(北京时间)

退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前存入上述指定银行(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且汇款时备注项目名称,未按上述要求汇款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9时30分。

地点:集士港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发布媒介: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http://haishu.bidding.gov.cn/)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深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集士港镇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电话/传真:0574-87298497

联系人:王芸、沈滋炜

交易站联系人:潘先生   杨女士    电话:87437616   8802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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