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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桥镇王家桥新村建设(杨家A地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4-17 15:59:25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洞桥镇王家桥新村建设(杨家A地块)工程 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8】4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王家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王家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王家桥村。

2.2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98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153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2156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19836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面积2320平方米,地下室面积6997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

2.4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控制价:3072300元。

2.5招标范围: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及监理,其中项目管理包括建设手续代办、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管理等、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服务;其中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等服务)。

2.6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2.7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2.8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要求。

2.9进度控制目标:

(1)监理工期要求:同项目施工工期。

(2)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期要求:合同签订且招标人提供完整编制资料后2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供完整的书面编制报告。

(3)结算审计期要求: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4)招标代理期限要求:满足业主要求。

2.10投资控制目标:工程决算中的工程费用投资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投资内。

2.11服务期限: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由以上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3.1.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仅指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在系统中审核通过,且在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3.1.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同时须提供2019年12月、2020年1月、2020年2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一致,除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3项认定有效的情况外,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同时须提供2019年12月、2020年1月、2020年2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一致,除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3项认定有效的情况外,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4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3.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资格审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0年5月12日16时00 分)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并下载招标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2 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4.3 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5.2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2020年5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投标人登陆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下载招标资料前,需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户。

6.2 形式①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汇出);

账户名: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桥支行

账号:81230101302064633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6.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的,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 办事指南项目)。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 8726092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5月 13日 09 时3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电梯上),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王家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罗蒙大厦906

联系人:许宝军

电话:0574-88193055、13586698965

传真:0574-55717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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