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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招投标有关规定,经高桥镇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海曙区高桥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单位资格入围(200万-400万)(2020年度)进行公开招标。一、招标条件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名称:海曙区高桥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单位资格入围(200万-400万)(2020年度)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三、主要内容及数量:(详见需求)
标项 | 内容 | 资质要求 |
1 | 房建项目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2 | 市政项目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3 | 装修项目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装修项目投标人如有在系统中显示等级的)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施工企业)中,须具有 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入围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入围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入围候选人资格。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5、投标人必须是注册公司、注册分支机构在宁波大市范围内。
6、同一承包商、同一资质不得在海曙区3个及以上乡镇(街道)(不含海曙区本级)正式入围。①在开标当日可以确认在海曙区其他乡镇街道2020年度小型项目已经入围的单位;②入围本镇2020年度10-200万小型项目的单位不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报名时领取。
2、领取地点:海曙区高桥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7号窗口(镇中心幼儿园南边)。
3、领取方式:报名单位随带U盘拷取招标文件电子稿。
4、报名资料费:每个标项报名资料费300元。
六、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 日至2019年12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单位须以总公司名义前来报名,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
2、前来报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介绍信;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外地企业,另需提供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三名及以上;
8、投标人(装修项目投标人如有在系统中显示等级的)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施工企业)中,须具有 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9、《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如有)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总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注册分支机构公章无效;本次招标采用符合性审查方式,各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除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进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和相关系统打印件外)备查,无原件者将拒绝其报名;若一个投标单位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标项的,则需提供其相应的标项建造师证书并同时附入,条件满足以上第7点即可。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12月24日上午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海曙区高桥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镇中心幼儿园南边),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原封退还。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12月24日上午9:30在海曙区高桥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镇中心幼儿园南边)开标,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派代表(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议。
九、投标保证金:
每个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与投标标项数目无关),应在2019年12月23日16:00时前缴纳(以资金到达下述账户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总公司汇款,注册分支机构汇款的无效,现金缴纳的无效。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携带投标保证金支付有效的银行缴款证明,并将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户名: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
账号:8128 0101 3020 95640
十、 招标代理人:苏婷婷、林杰0574-87707752 、13738410861 、19906600726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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