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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 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11-22 08:49:51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9]11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 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曙区古林镇。
建设规模: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馀庆路(怀古路-古林中心路)、怀古路(馀庆路-古林中路)、古林中路(庙后江-古林中心路)、黄古林路(横古路-新屋江)的沿街店铺、企业、小区及古林中心幼儿园、同春小区(一期、二期)的排水管网疏通、改造设计,改造完成后从源头到传输管网均达到雨污分流,沿河排口晴天无排水。
项目总投资:概算总投资为1040.87万元
招标控制价:48.1552万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投资控制目标:工程决算中的工程费用投资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投资内
服务期限:项目管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之日止(包括项目交付使用后产权契税办理、决算完成等);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招标范围: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包括建设手续代办、综合协调管理、合同管理、造价咨询(不含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现场管理、产权办理及资料归档、监理等服务;其中监理服务范围为本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含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管等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①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②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③具备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施工承包、房地产开发、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宁波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资格中的任何一项;或由以上资质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联合体成员个数最多不超过2家。
3.1.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各方]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5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提供2019年8月、2019年9月、2019年10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养老保险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一致);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1)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造价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造价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联合体成员个数最多不超过2家。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9年12 月11日 16时 00 分。
    5.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
    5.3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投标报名,现已停止普通登录报名。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5.4 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方式详见《关于办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http://haishu.bidding.gov.cn/tzgg/417557.jhtml)。
    5.5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 12 月 12 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为海曙区古林镇公共资源交易站3楼(古林镇人民政府对面,古林镇古林中心路266号)。
6.2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9600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提交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古林支行
银行账号:33150199590000000044
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 10日16时00分(以到账时间)
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的或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保证金收据统一于开标日发放,请投标单位在交投标保证金时在附加信息栏写上投标项目名称。
8.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http://haishu.bidding.gov.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科技路1号           
联系人: 吴工
电话: 0574-87132307/17757043614
传真: 0574-8713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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