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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项目业主: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宁波中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石碶街道各行政村垃圾房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街道财政100%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 设 地 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建 设 规 模:1#垃圾房单体建筑面积49.75m2,2#垃圾房单体建筑面积101.06m2,3#垃圾房单体建筑面积194.51m2。项 目 总 投资:/。招 标 控 制价:2614573元。计 划 工 期:90日历天。招 标 范 围:施工图范围内的1#垃圾房3个,2#垃圾房2个,3#垃圾房9个(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标 段 划 分:1个。质 量 要 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 全 要 求:合格。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3.5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3.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3.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3.8 其他:(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在系统中审核通过;(3)投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宁波市区。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9年 11月8日16时00分。4.2 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4.3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投标报名,现已停止普通登录报名。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4.4 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方式详见《关于办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http://haishu.bidding.gov.cn/tzgg/417557.jhtml)。4.5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4.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石碶街道办事处行政楼四楼开标室),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6. 投标保证金6.1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6.2形式:①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石碶支行银行账号:81210101302316808②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咨询电话:15957422900、13958226228(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69893892、1895748068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③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6.3其他说明与要求: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或银行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形式)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②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形式的,须通过互联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保险,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进行电子保单查询;③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④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7.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曙分中心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联 系 人:仇科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长寿南路555号堇山大厦311联 系 人:王工、杜工电 话:0574-88316533/18268601407传 真:0574-883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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