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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碶街道栎社老街改造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08-06 16:50:36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碶街道栎社老街改造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石碶街道栎社村。
建设规模:本项目北至214省道,南至奉化江支流,长度约为390米。主要改造内容为对沿街31幢房屋进行墙面粉刷、店招更换,道路改为沥青路面,雨水管、污水管、电力管等重新铺设。
项目总投资:1774.3万元
工程造价:  1341.83万元
招标控制价:81.1645万元(其中施工招标代理费确定为4.455万元,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费确定为8.995万元)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安全控制目标: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
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
投资控制目标:工程决算中的工程费用投资控制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工程费用投资内
服务期限:项目管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且全部资料归档之日并完成决算审计止;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招标范围:负责实施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包括项目管理、施工招标代理、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等),其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具体含建设手续代办、综合协调管理、设计管理服务、合同及台帐管理、现场管理服务、各单项及施工竣工验收、项目决算报审、质量缺陷责任期阶段相关服务工作、专项咨询服务、协助财务工作等;其中专项咨询服务含监理、项目过程中的施工招标代理(除已完成的招标代理以外)、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包括跟踪审计等),其中监理服务范围指本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质保阶段全过程监理、施工阶段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监控、环境保护监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需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施工承包、房地产开发、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中的任何一项与具备前述①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个数最多不超过2家。
3.1.3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各方]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5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且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9年4月-6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该证明上的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养老保险清单上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时,按照第二章第33条款执行;
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1)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经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允许为同一人。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个数最多不超过2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9  年8月27日 13 时 00分。
4.2 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
4.3 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投标报名,现已停止普通登录报名。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4.4 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方式详见《关于办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http://haishu.bidding.gov.cn/tzgg/417557.jhtml)。
4.5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6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石碶街道办事处行政楼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或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10000元整
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8月27日15:00分
(2)形式:
形式: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石碶支行  
银行账号:81210101302316808
 
7. 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1室
联系人:毕健敏、陈静
电话/传真:0574-8303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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