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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受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宋家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 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宋家漕村(望童路548弄)公寓楼招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及经营期限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海曙区高桥镇宋家漕村(望童路548弄内部分房屋),总建筑面积1802.2平方米,其中三层建筑1655平方米,平房147.2平方米。2.2经营期限:3年。2.3用途要求:仅限居住对外租赁之用,不得私自转让。2.4装修费用:如中标单位需二次装修,则须在不改变主体结构的情况下重新装修改造,相关设施及施工费、需采购的相关设施设备费均由中标人承担。2.5本项目的承包方式为全额经济责任承包,即由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3.2 投标人应为:合法的独立法人或自然人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至今。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7 月 3 日至2019年 7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一楼28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4.2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原件资料如下,复印件并依次装订成册一份(此时提交的资料不作为开标时资格审查依据):(1)以组织名义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2)以自然人名义投标的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5.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方式:支票或电汇。提交截止时间: 2019年7月19日16时00分前。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银行账号:8128 0101 3020 95640 ;备注:独立法人的投标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通过银行汇款或者网上银行汇款方式提交,自然人以个人名义通过银行汇款或者网上银行汇款方式提交;独立法人递交的保证金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相一致,自然人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本人姓名且须与投标时一致。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 9时 30分,地点为海曙区高桥镇公共服务中心三楼(高桥镇中心幼儿园南边)。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和中标结果发布的媒介: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8.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宋家漕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代理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联系人:叶工、陈工电话:15957859201、13777002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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