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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古林镇共任村王家自然村村级道路工程施工招标补遗书第1号

信息发布时间: 2018-03-23 10:16:23     阅读:次    关于“海曙区古林镇共任村王家自然村村级道路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容做如下修改:
   1、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3.1条款,“…对本项目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委任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现修改为“对本项目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拟委任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2、项目专用合同条款第9.2.5项“…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投标总报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1.5%…”现调整为“…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投标总报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不可预见费)的1.5%…”。
   3、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18年4月25日14时00分”。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18年4月26日9时30分”。
   原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内容为准,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内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共任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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