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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江镇核心区拆迁安置2号地块(二期)工程室内环境检测、节能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8-02-01 16:05:01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江镇核心区拆迁安置2号地块(二期)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投[2017]1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内环境检测、节能检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光溪村

规    模:本项目用地面积13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9327.41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 :10045.1万元

招标控制价 :197800元

计划工期:检测工作满足本项目施工进度要求,且不影响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

招标范围:本工程室内环境检测、节能检测,具体详见附表《检测内容一览表》。

标 段 划 分:1个

质 量 要 求:按时完成并提交检测成果报告,检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达到合格

安 全 要 求: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浙江省建筑工程检测机构核发的①建筑节能检测资质、②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资质,或由上述①和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等级(以开标当日信用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职称证书中未明确单位归属的,须提供2017年10月、11月、12月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养老保险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3.2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市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区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3.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6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设建筑节能检测资质并且派遣项目经理。

3.5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2015年2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及示范文本)。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

形式: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财政管理办公室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鄞江支行;

银行账号:81220101302108686;

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2月8日16时00分前(以资金到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要求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进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8 年 2 月 9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鄞江路2号(鄞江派出所旁)三楼开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吕鸿飞

招标代理: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联系人:崔彬寅    

电话:18668252613

 

附件:招标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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