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桥镇芦港村规划二路工程补充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8-01-24 15:52:48 阅读:次
各投标单位:
关于“高桥镇芦港村规划二路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内容做如下修改:
1、投标截止时间修改为“2018年2月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修改为“2018年2月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3、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修改为“2018年1月30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修改为“2018年1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第18页4.4.3.4商务标得分计算修改为:
(1)符合本细则第4.4.2.1条规定的投标报价按以下方法计算商务标得分:
投标人商务标得分=投标报价得分+清单子目合理性评审得分
投标评审价与评标衡量值一致的,得98分;当投标人的投标评审价大于评标衡量值时,其得分为98-2×(投标评审价-评标衡量值)/(评标衡量值×0.4%);当投标人的投标评审价小于评标衡量值时,其得分为98-1×(评标衡量值-投标评审价)/(评标衡量值×0.4%)。
本项目除按上述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外,还需对下表所列分项内容的合理性进行评审,满分2分,有一项不合理的,扣减1分,直至2分扣完为止。
分项内容评审标准
■ 综合单价随机抽取5项
■ 除不可竞争项目外的措施项目清单报价随机抽取5项
对上表选中的每项内容,将选择其相应的评审子目 5 项,在评商务标前随机确定。
子目合理性评审标准:将通过详细评审后投标单位相应评审内容的算术平均值的 ±10%(含±10%)视为合理范围;超过该范围的,视为不合理;当超过50%子目不合理时,视为该分项不合理,扣1分。
■7家投标单位以内,取所有投标单位该评审内容的算术平均值;
■7家及以上投标单位,取该评审内容去掉最高价及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2)符合本细则第4.4.2.2条规定且未被作否决投标处理的投标报价,其商务标只得基本分60分。
6、电子清单已更新为版本号2,敬请及时更新下载。
招标单位: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芦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附件:
电子清单.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