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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三村文化礼堂室内装修工程,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龙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龙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古林镇龙三村。
规 模:/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1015352元。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一层办酒大厅装修、增加钢结构夹层、屋面篮球场及空调、音响、灯光、监控系统及给排水等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范围内)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若有信用等级的,须具有 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其他要求: / 。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3 其他要求: / 。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前往宁波市大市范围内的任一人民检察院查询,并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不一致的,作否决投标处理。查询所需资料详见公告附件。)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组织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请于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28日(北京时间,下同),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aish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招标人要求入围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图纸押金的,将另行通知提交的时间和地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 人民币 贰万 元整
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古林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古林支行
银行账号:81260101302207167。
5.2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29日14: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3条款,咨询电话:0574-88179711)。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古林镇中心路266号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28日。
7.2媒介: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aishu.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龙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 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龙三村
邮 编: /
联 系 人: 周社长
电 话: 0574-88297068
传 真: /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63号利时金融大厦A座17楼
邮 编: /
联 系 人: 陈麒麟、徐升阳
电 话: 0574-88103779
传 真: 0574-88218119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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