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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招投标有关规定,经高桥镇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海曙区高桥镇小型建设项目投标单位资格入围(10万到50万元)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条件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海曙区高桥镇小型建设项目投标单位资格入围(2018年度)
项目编号:XDZB-2017-YZ-041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主要内容及数量:(详见需求)
标项 | 内容 | 资质要求 |
1 | 房建项目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2 | 装修项目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
3 | 市政项目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4 | 弱电项目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限范围内) |
5 | 强电项目 | 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申请参加房建项目、装修项目、市政项目、弱电项目入围的投标人须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并审查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以报名截止日之前(不含报名截止日)的时间为准],且在报名时仍处于“审核通过”,若有信用评价等级的须为C级及以上。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申请强电项目须经宁波市供电局备案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必须是注册公司、注册分支机构在宁波大市范围内。
5、同一承包商、同一资质不得在海曙区3个及以上乡镇(街道、含海曙区本级)正式入围。①在开标当日可以确认在海曙区其他乡镇街道2018年度10-50万,10-200万小型项目已经入围的单位;②在开标当日可以确认在海曙区2018年度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参建单位预选入围的单位。
6、原已在本镇小型项目入围的企业经年度考核被招标人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报名时领取。
2、领取地点:海曙区高桥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室(镇中心幼儿园南边)。
3、领取方式:报名单位随带U盘拷取招标文件电子稿。
4、报名资料费:每个标项报名资料费300元。
六、报名时间:2017年12 月 25 日至2017年12 月26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投标单位须以总公司名义前来报名,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
2、前来报名的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介绍信;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若外地企业,另需提供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三名及以上;
8、申请参加房建项目、装修项目、市政项目、弱电项目的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以报名截止日之前(不含报名截止日)的时间为准 ],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申请强电项目须经宁波市供电局备案且在有效期内,另需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复印件。房建项目、装修项目、市政项目、弱电项目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应当具备C级(如有)及以上信用等级并打印(以报名当日所在季度的信用等级为准)。
9、公司组织代码证复印件(若五证合一,则无此项)
10、《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如有)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总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注册分支机构公章无效;本次招标采用符合性审查方式,各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以上资料的原件(除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进账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和相关系统打印件外)备查,无原件者将拒绝其报名;若一个投标单位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标项的,则需提供其相应的标项建造师证书并同时附入,条件满足以上第7点即可。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九、投标保证金:
每个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与投标标项数目无关),应在
户名: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
账号:8128 0101 3020 95640
十、 招标代理人:陈工13777002370
十一、参与本项目报名的投标必须遵守《高桥镇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附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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