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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前王村文体活动中心工程,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前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前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 设 地 点: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
规 模:项目总建筑面积2430.19平方米。
计 划 工 期:18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
标 段 划 分:1个。
质 量 要 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 全 要 求:合格。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②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上述①、②资质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施工信用等级须为C 级及以上(以开标当日“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1.6 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及以上,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3 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尚在公示期内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以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3.5投标人及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7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站上自行下载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电子评标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招标文件书面版在开标当日统一发放,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4.2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4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1 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账户名: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桥支行
账号:81230101302064633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 11月 23 日10时00分(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备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 月 24 日9时30 分,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成人学校)。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7.1 时间:2017年11月3 日
7.2本次招标公告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gzy.haishu.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前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北路495号和丰创意广场G幢9楼
联 系 人:李娜
联系电话:0574-87384499、18967882690
传真:0574-81896118
附件:招标文件、图纸.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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