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宁波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市场资信 /    政务公开

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请访问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海曙 江北 镇海 北仑 鄞州 奉化 余姚 慈溪 宁海 象山 前湾新区 国家高新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乡镇(街道)交易 >  工程建设 >  招标公告 >  查看详情

海曙区集士港镇董家桥新村建设小区A地块设计试桩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09-30 09:04:12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曙区集士港镇董家桥新村建设小区A地块设计试桩工程,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新村建设办公室,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新村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试桩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曙区集士港镇董家桥村。 
规   模:/。 
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125967元。 
计划工期:15日历天。 
招标范围:海曙区集士港镇董家桥新村建设小区A地块设计试桩(4枚)工程(详见施工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国家相关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备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 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市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区、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宁波市或海曙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通过宁波市或海曙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2012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3 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0.1.2约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承接的施工任务量须符合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其他要求:1、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海曙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申请者,登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aish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及示范文本、预算报告、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 人民币贰仟元整  
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集士港支行 
银行账号:81270101302183640 
5.2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 10 月 11  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1条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0月 13  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 
媒介: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aishu.gov.cn/)。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新村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714室 
联 系 人:         陈静、王凯翔            
电    话:         0574-83033570           
传    真:         0574-83033196   

附件: 集士港镇董家A地块设计试桩工程.zip      
         
上一条:集士港派出所业务用房装修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下一条:集士港派出所业务用房装修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