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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桥镇宣裴村新农村建设项目基坑监测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09-29 16:41:55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洞桥镇宣裴村新农村建设项目基坑监测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潘家耷村、张家垫村。

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137699㎡,总建筑面积225571.22平方米。

结构层数:框架结构;十层

项目总投资:7.7亿元

工程造价:296400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区财政和洞桥镇共同筹措

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基坑监测工程,包括深层土体位移监测、支护结构顶部水平及竖向位移监测、支撑轴力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周边地表竖向位移及周边环境监测。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建筑质量相关规范要求。

安全要求:无安全事故。

工期要求:监测工作满足总包单位施工进度要求,并能及时提供能反映施工过程中现场基坑及支撑结构变化的监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且其相应计量认证证书的业务范围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各监测项)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未明确单位归属的须提供2017年6月、7月、8月的社保证明)。

3.2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宁波市或海曙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近五年(2012年1月1日以来)行贿犯罪记录,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 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 招标文件、图纸)。

5.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 元/份,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10 月 13 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洞桥镇成人学校一楼阶梯教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

联系人:潘工

电话:0574-88041529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邮编:315000

联系人:金荣云、郑波

电话:0574-82822962

传真:0574-89017160

 

附件:招标文件、图纸.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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