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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士港镇集士港村村落环境整治及街景改造一期A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09-13 16:16:38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士港镇集士港村村落环境整治及街景改造一期A区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7]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镇财政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 
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4070761元 
项目规模:/。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新建沿街商铺、道路、排水、景观绿化、景观水电、通信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及承担保修期责任(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招标控制价编制))。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已列入“宁波市海曙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200万至1000万)预选承包商入围(市政项目)”的施工单位。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 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 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 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2.2 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2.3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上无正在公示且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4 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具体任务量控制必须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规定; 
3.3其他要求:1)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2)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6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大市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给招标人,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施工图]。纸质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开标前向招标代理人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提交形式:支票或电汇(必须以投标人总公司名义提交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集士港支行 
帐号:81270101302183640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 19日 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退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前存入上述指定银行,并持相应凭证于开标当日至公共交易站财务处换取收据,开标时出示银行进账凭证;(2)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1日9时30分。 
地点:集士港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戴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蝶缘路218号南洋大厦603室 
电话/传真:15968040808、0574-88309136 
联系人:徐小民、陈梦怡。 
交易站联系人:潘先生 杨小姐    电话:87437616   88020604 

附件:集士港镇集士港村村落环境整治及街景改造一期A区工程.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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