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高桥镇江南村宅基地复垦项目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09-07 16:53:11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曙区高桥镇江南村宅基地复垦项目Ⅰ标段已由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江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江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由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人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高桥镇江南村。
建设规模:/
招标控制价:3003669元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原场地开挖及外运129069m2、表土回填129069m2、田埂修筑4302m、新建灌排渠(50*80cm)161m、新建进水渠(50*50cm)1837m、新建排水渠(50*70cm)1228m、新建涵管(Φ500Ⅱ级RC管)21m、新建下田埠29个、新建3m宽生产路651m、2m机耕路改建、3m田间道修缮。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大市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9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22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后(并附相关证件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交或提交后更换被查信息,须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并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不一致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3.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aish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如有补充的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帐户: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8128 0101 3020 95640
5.2提交截止时间 2017年9月26日16 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帐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7条款,联系电话0574-82823038。(退还时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9 月 27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海曙区高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高桥镇公共行政服务中心(镇中心幼儿园南边))。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的发布
7.1时间:2017年 9 月 7 日至2017年 9 月 26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江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 系 人:施书记
招标代理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3777002370
传 真:0574-88138107
附件:
江南村复垦.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