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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章水镇后溪河引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09-06 16:01:32     阅读: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曙区章水镇后溪河引水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7]9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海曙区章水镇

    项目规模:新建泵站一座,埋设管涵720m,泵站布置两台500ZLD-125水泵型立式轴流泵,总设计流量1.1m3/s。

    工程造价:1661656元

    项目总投资:/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海曙区章水镇后溪河引水工程的施工。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一

企业

1

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14年7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2

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二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其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

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4年7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

3

项目负责人应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宁波市)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

4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

三

其他

1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其中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只需提交壹本(可以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若是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还需提供企业任职文件);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2

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在“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备案登记(以开标当日在“宁波市水利市场建设信用信息平台”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

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在参加本工程投标前应当经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企业信息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信息。

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4年7月1日以来,以法院判决书出具的日期为准)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重新招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 招标文件,预算书,图纸。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以单位基本账户提交);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章水镇村镇建设开发公司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章水支行
   银行账号:81870101302014680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2日16时00分(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章水镇公共服务中心四楼招标室(烈士陵园对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葛主任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政   

    电  话:0574-88103779

  传  真:0574-88107620  

 

  附件:招标文件、预算书、图纸.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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