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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桥镇望春小学实验楼扩建工程,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 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
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4892563元
项目规模:本工程占地面积840.9m2,建筑面积3004.34 m2,建筑层数4层。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新建实验楼土建工程、室内电气安装工程(含配电箱、灯具、管线等)、室内给排水安装工程(含消防系统、给水系统、污废水系统、雨水系统及空调冷凝水系统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详见施工图)。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它要求:
1)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有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3)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申请)人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拟派项目经理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4)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5)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7)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宁波市大市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于2017年9月4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后(并附相关证件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交或提交后更换被查信息,须由投标单位自行查询,并将《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中不一致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9)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广达招标工具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施工图]。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金额:人民币玖万陆仟元整
提交形式:支票或电汇(必须以投标人总公司名义提交且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 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 8128 0101 3020 95640
联系人:王蓉
联系电话:0574-82823038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8日 16 时00(北京时间)
退还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中汇出(2)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高桥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镇中心幼儿园南边)。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
联系人:陈主任 ;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电话/传真:13777002370;
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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