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银村老年文体中心室内精装修及室外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07-25 14:42:31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双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双银村老年文体中心室内精装修及室外排水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集士港镇双银村
建设规模:工程建筑面积约2137.33㎡
项目总投资:/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室内装修、电气、给排水、室外排水、消防水、智能化弱电等工程施工及保修期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控制价:199454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须具备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①②两种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1.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市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区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的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2.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通报 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2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海曙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2014年7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500 元/份,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提交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下属分公司或个人等均无效)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 鄞州银行集士港支行
银行账号: 81270101302183640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 日16时00分(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提别提示: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中汇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8 月 2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集士港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双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层
联 系 人:华燕
电 话: 0574-87842865
传 真: 0574-87884615
附件:
公告资料-双银村老年文体中心室内精装修及室外排水工程.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