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龙观乡新江厦三岔口及周边景观提升工程(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06-30 11:34:16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海曙区龙观乡新江厦三岔口及周边景观提升工程(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龙观乡新江厦旁
工程造价:741683元
项目规模:包括绿化、景石、指示牌等工程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结合预算报告)的海曙区龙观乡新江厦三岔口及周边景观提升工程(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内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 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4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其它要求:
3.3.1 专职安全员一名,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3.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审核通过,投标人开标日所在季度企业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上述具体信息以开标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网上查询为准。
3.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1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开标结束后,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给招标人,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 招标文件,图纸,预算书)。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500 元/份,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壹万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网银转账,提交人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完全一致,下属分公司或个人等均无效)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龙观乡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龙观支行
银行账号:81850101302078746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6日16时00分(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提别提示: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存款账户中汇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 7 月 7 日09时30分;地点为龙观乡公共资源交易站(2号楼一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梁主任
电 话:0574-88436780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豪如大厦703室
联 系 人:崔彬寅
电 话:0574-83881875、18668252613
传 真:0574-8388187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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