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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江镇2016年“莫兰蒂”台风水毁修复工程(金陆村、梅园村、悬慈村、沿山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曙区鄞江镇
项目规模:/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约19万元
工程造价:193454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鄞江镇2016年“莫兰蒂”台风水毁修复工程(金陆村、梅园村、悬慈村、沿山村)施工图范围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金陆村修复护脚
标段划分:1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标段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
其它要求:
1、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根据宁波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甬水建[2007]22号文规定,有意向参加本工程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市(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3、投标人必须经浙江省水利厅网站“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备案登记且网上公示(符合《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登记和发布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浙水建〔2013〕31号文件规定)。
4、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自
5、专职安全员一名。
联合体投标 1.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施工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 招标文件,图纸,预算书)。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份,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提交: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汇出);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仟元整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财政审计办公室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鄞江支行;
银行账号:81220101302108686;
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5月 15日下午 14 时00分(以资金到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5 月 16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鄞江镇公共服务中心3楼(鄞江路2号,新派出所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252405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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