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高桥镇马浦路上改下线路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04-28 15:45:19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海曙区高桥镇马浦路上改下线路整治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高桥镇马浦路
建设规模:1、电力排管工程:敷设2孔Φ160UPVC双壁波纹管计75m、敷设2孔Φ110UPVC双壁波纹管计153m、敷设4Φ160UPVC双壁波纹管计29m、敷设2孔Φ160UPVC双壁波纹管+2孔Φ110UPVC双壁波纹管计56m,敷设2孔Φ160UPVC双壁波纹管+2孔Φ110UPVC双壁波纹管计254m、敷设4孔Φ150镀锌钢管18m,新建电缆井16座、新建箱变基础3座,新建手孔井8座,路面拆除及修复计811㎡;2、通信管道工程:敷设4孔φ110UPVC双壁波纹管计52m,敷设6孔φ110UPVC双壁波纹管计258m,敷设5孔φ110UPVC双壁波纹管计149m、敷设过桥钢管φ102计22m, 新建手孔井12座,路面拆除及修复计544㎡。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路面拆除及修复工程、电力排管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等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控制价:1032117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其他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2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须具有 C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4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海曙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3.5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申请)人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拟派项目经理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3.6人工工资担保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可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http://ggzy.haishu.gov.cn)自行下载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预算书、施工图纸)。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8128 0101 3020 95640
联系人:王蓉
联系电话:0574-82823038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5日16时00分(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提交(投标担保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 年5月8 日 13 时 30 分;地点为高桥镇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镇中心幼儿园南边)。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东区姚隘路796号
联系人:曹凯磊
电话:0574-27831578、15267875524 传真:0574-27902515
附件:
高桥镇马浦路上改下线路整治工程.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