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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市石碶实验小学带征绿地绿化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石碶实验小学旁
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石碶实验小学带征绿地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控制价:1031498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街道财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其他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3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海曙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可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http://ggzy.haishu.gov.cn)自行下载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图纸、电子评标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石碶支行
银行账号:81210101302316808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 4 日16时00分(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提交(投标担保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 5 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4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层
联系人:方玉忠、宋泽成
电话:0574-87842865 传真:0574-8788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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