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集士港镇中塘河庙桥头断面水质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04-07 15:24:04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曙区集士港镇中塘河庙桥头断面水质提升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曙区集士港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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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约349万元
招标控制价:3490502元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招标范围:海曙区集士港镇中塘河庙桥头断面水质提升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及一年工程运行费用。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水污染治理)甲级及以上;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环境工程以及相关专业(给水排水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近三个月,即2017年1月、2月、3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
3.3 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工商注册的,需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提供经工商注册的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
3.3.2投标人在宁波市所承接的河道水质提升工程或者河道养护工程水质指标达到《地标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中Ⅳ类水及以上(提供水质提升或者水质养护合同,还需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
3.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4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2014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图纸,预算书,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份,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2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集士港支行
银行账号:81270101302183640。
特别提示:(1)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前存入上述指定银行,并持相应凭证于开标当日至公共交易站财务处换取收据,开标时出示银行进账凭证;(2)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5.2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 4 月 26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条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4 月 27 日 9 时 30分;
地点: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7年 4 月 7 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钟主任
代理单位: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252405478
附:
招标资料.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