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国土分局集士港服务窗口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01-24 09:24:52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海曙区国土分局集士港服务窗口装修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集士港镇
工程造价(暂估):53万元
项目规模:建筑装修面积约513m2。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出资比例100%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装修、安装工程等施工承包及承担保修期责任。(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预算编制)。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已列入“集士港镇(2016-2017年度)200万元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单位资格入围(装修项目)”的施工单位:浙江东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林丰建设有限公司、 宁波东恒市政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凯元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腾宇建设有限公司、华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富华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宁波宏腾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宁波市楚森装饰艺术设计有限公司、宁波新和园建设有限公司。
(2)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其它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的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文件或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上述具体信息以开标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网上查询为准。
3)拟派项目经理承接业务量执行《鄞州区小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试行办法》(鄞交管办[2012]1号)文件。
4)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12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招标人提供的本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开标前向招标代理人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2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集士港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人民政府
地址:集士港镇;
联系人:戴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邮编:315010;
电话/传真:0574-87298497;
联系人:沈滋炜、王晓君。
交易站联系人:潘先生 杨小姐 电话: 87437404、88020604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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