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碶街道车何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桩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7-01-05 15:24:26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车何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石碶街道车何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桩基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石碶街道车何渡村
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厂房桩基工程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控制价:1183736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村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须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其他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3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海曙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2014年1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3.4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申请)人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拟派项目经理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3.5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支付担保须在信息系统中显示宁波市行政区域审核通过。
3.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可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http://ggzy.haishu.gov.cn)自行下载本工程施工招标相关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汇)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石碶支行
银行账号:81210101302316808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17日16时00分(以资金到达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注: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提交(投标担保提交单位的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8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石碶街道办事处会议室4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车何渡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何主任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长寿南路555号311室
联系人:凌工
电话:0574-88316533/18668880582 传真:0574-88314322
附件:
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工程预算书、施工图纸.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