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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碶街道横涨村村庄景观整治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6-12-30 15:05:50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碶街道横涨村村庄景观整治工程(一期),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横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横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石碶街道横涨村。

建设规模:  /  。

总投资:  /   。

招标控制价:4678761元。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排水、景观、绿化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

标段划分: 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质等级: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施工)(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通过该系统审核;

3.1.5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6投标人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行备案登记。

3.1.7其它要求:投标人及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等相关信息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宁波市行政区域或海曙区审核通过。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同时提供近六个月(即2016年7月至12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且证明上的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2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其相关内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通过该系统审核;

3.2.3 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2.4 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符合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规定;拟派项目经理在“系统”中的未解锁项目,视同为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证明材料。

3.2.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经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年12 月30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于2017年1月16日16:00前,将招标文件中《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并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单位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交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或提交后更换拟派项目经理或开标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拟派项目经理与《检察院查询申请函》不一致的,需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aishu.gov.cn/)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图纸、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捌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石碶支行

银行账号:81210101302316808

5.2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19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退还时间及其他约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3.6.1条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月20日09时30分,地点为石碶街道办事处会议室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 :2016 年 12 月 30日至 2017年 1 月 19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haish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横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杨村长

招标代理人: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777002370

传  真:0574-8813810

 

附件: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图纸、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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