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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石碶街道新村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石碶街道建庄4号安置地块亮化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石碶街道建庄村
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8251.71㎡
结构层数: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一层,地上十一、十四层。
工程造价(控制价):66.9789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灯具、配电箱、电缆等的供应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验收合格后须提供的相应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接建设单位通知1周内进场施工,工程进度符合项目总体进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60周岁以下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相关信息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上述具体信息以开标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上查询为准。
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4】231号”文)。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则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5、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
4)联合体投标:1、本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施工资质。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招标控制价审核)、施工图(包括设计变更联系单))。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石碶支行
银行账号:81210101302316808
到帐截止时间:2017年1月5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6日14时00分;
地点:石碶街道会议室4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名称:石碶街道新村建设办公室
地址:石碶街道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82825258
名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
邮编:315000
电话:87298497
联系人:许钗英、闫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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