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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横街镇望童路至柳家河公路新建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横街镇,路线全长0.751km,走向自南向北。
项目规模:路线全长为0.751m
工程造价(暂估):1508097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部分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路基、路面、平面交叉、交通设施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控制目标: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施工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业主或监理工程师通知为准),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公路工程注册建造师(含年龄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无在建项目,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它要求:(1)具有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不同企业,或受同一人(法人或自然人)控股的不同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下属同一个一级子公司的二个及以上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须在开标之日前,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公路水运工程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试行)和宁波市公路水运工程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4号)。)在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建设市场诚信系统中信息公开并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信用评价结果,信用评价在C级及以上的。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投标人应在2016年12月28日16:00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公章(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交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查询结果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预算)。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投标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形 式: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单位开户行或其他银行担保皆可)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提交地点:同开标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12月30日13 时00分
地点:横街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
(横街镇人民政府大院北侧“横街镇社会服务中心”楼102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严工
电话:0574-88271183
招标代理人:浙江联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县大道东钱湖段211号创意空间二期9号楼
经办人:陆晴雪,姚海挺
电话:0574-87915231
传真:0574-881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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