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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海曙区横街镇小微企业园区市政配套道路工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海曙区横街镇
项目规模:道路面积约7564平方米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道路工程、雨水工程、交通标志工程、路灯工程施工及保修服务。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60周岁以下临时建造师)
其它要求:项目专职安全员1名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申请)人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拟派项目经理需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4】231号”文)。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则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证明资料。
5、投标人应在2017年1月4日16:00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公章(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拟派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处。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查询结果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广达软件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纸质招标文件由投标人在开标前向招标代理人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肆万元整
形式: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单位开户行或其他银行担保皆可)。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提交地点:同开标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电话:0574-88281180
招标代理人:浙江国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福明路858号恒富大厦2号楼14楼招标代理部
经办人:陈工
电话:0574-2767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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