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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洞桥镇中心幼儿园新建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8】1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洞桥镇。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6846平方米。总投资:5000万元。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32313586元。工程类别及等级:民用工程三类。施工监理服务标段划分: 1个标段。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要求。安全控制目标:同施工安全要求。进度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要求。施工监理服务范围和内容:土建、安装、室外安装工程、室外附属工程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施工全过程监理。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保持一致。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资格要求: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3.1.2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专业和等级要求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3.1.5投标人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3.1.6 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3.2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3.2.1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3.2.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3.2.3 总监理工程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3.2.4 总监理工程师须无在建项目。3.3 其他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系统”中有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5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4、投标报名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9年7月16日14时。4.1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可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人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4.2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4.3首次注册的投标人用户名是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4.4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5.招标文件的获取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 月16日14时前登录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报名申请,并下载招标资料。5.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6、投标保证金6.1 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提交形式①: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汇出);账户名: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桥支行账号:81230101302064633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②: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③: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咨询电话:13958226228(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69893892、1895748068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6.3其他说明与要求:(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的,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进行电子保单查询);(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使用该系统转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办事指南项目)。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17日9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成人学校)。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公告发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 http://haishu.bidding.gov.cn/9.联系方式招 标 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人:宁波东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许工联系电话:13586698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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