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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条件本项目集士港镇四明山村集体房屋拆除项目已批准建设,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现邀请海曙区2020~2021年度限额以下房屋征收(拆迁)项目房屋拆除等零星工程施工参建单位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参加。2.项目概况与实施内容工程地点:集士港镇四明山村招标范围:集士港镇四明山村约82025.64平方米集体房屋拆除及整平,其中砖混结构房屋建筑面积为57417.95平方米,砖木结构房屋建筑面积为16405.13平方米,木结构房屋建筑面积为8202.56平方米。控制价:220234元(房屋拆除可回收残值归中标单位)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质量要求:拆除平整后,平整压实高度约0.5米,且符合招标人要求。安全要求:合格、杜绝安全事故其他要求:合同形式为总价包干合同。施工进出场不得破坏原道路、河坎、桥梁、石板、古迹等。3.参建单位确定由建设单位在控制价下浮区间划分为十等分后产生的十一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下浮率,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所报下浮率绝对值最接近的即为参建单位。如果所报下浮率相同,则从所有所报下浮率相同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中随机抽取确定。4.报价须知4.1 本项目报价下浮率范围为2%—7%。4.2 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响应函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集士港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大厅(集士港镇资源配置与审批服务中心三楼)。4.3提交截止时间即选取开始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5.响应函要求5.1授权委托书;5.2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响应函;响应函按规定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须向建设单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执行,建设单位不予受理。《授权委托书》、《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响应函》请在本邀请函下的“文件下载”中下载。6.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房屋征收(拆迁)办公室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联 系 人:任工电话:0574-87561193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楼联系人:许钗英、沈滋炜电话:0574-8729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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