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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021年度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通工程设计参建单位预选取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1-10 15:55:24     阅读:次
交易登记号:2020NBHSGC08007
1.招标条件 
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2020~2021年度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通工程设计参建单位预选取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周期:本次招标资格认定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2招标内容:从事2020~2021年度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的交通工程设计工作(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指单个项目设计费用在10万元(含)至50万元(不含)的交通工程设计项目)。拟入围数量5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公路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入围单位如遇资质取消,自资质取消之日起自动取消入围资格。
3.2投标人须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经审核通过,且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等级在C级及以上。(具体按照关于印发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甬交建【2014】313号)执行。)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入围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入围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入围候选人资格。
3.3.2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所有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预选名录库—邀请公告中下载招标资料。
5.2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2月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6.2形式:①银行电汇或者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1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中山路支行
3114710037191990022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6.3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汇票形式的,需通过基本账户转入,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4)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保险保单需放入投标文件中;
(5)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使用该系统转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
(6)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服务指南)。保证金办理联系人章老师:0574-8726092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4楼(从南门上)开标室(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媒介: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9.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新天地东区11号楼15层
联系人:张俊上、陈凯
电话:0574-87887378,17606561513
传真:0574-87887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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