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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鄞江镇清源溪堰坝工程项目邀请函

信息发布时间: 2019-11-05 09:49:30     阅读:次
项目编号:XE2019-113
1.项目条件
本项目海曙区鄞江镇清源溪堰坝工程已批准建设,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现邀请水利工程施工库中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实施内容
建设地点:鄞江镇清源村及金陆村
建设规模:/
建设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堰坝防渗加固一座(含上游溪坑疏浚及护脚)、新建堰坝一座(含上下游护脚及防冲地梁)等工程。
工程控制价:1723406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其他要求:1.合同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水利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且要求无在建项目。
3.参建单位确定
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控制价下浮区间划分为十等分后产生的十一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下浮率,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所报下浮率绝对值最接近的即为参建单位。如果所报下浮率相同,则从所有所报下浮率相同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中随机抽取确定。
4.报价须知
4.1 本项目报价下浮率范围为2%—7%。
4.2 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响应函提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2  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海光大厦4楼开标室3号 。
4.3提交截止时间即选取开始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5.响应函要求
    5.1授权委托书;
    5.2预选名录库内承包商响应函;
响应函按规定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须向建设单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未按要求执行,建设单位不予受理。
授权委托书和响应函详见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网站服务指南--常用办事指南--《限额以下施工单位选取格式表格》附件。因响应函不符合要求被否决,记通报一次。
5.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鄞江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王主任         
联系电话:88033103        
传  真: /     
代理单位: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方婷         
联系电话:83033570        
传  真: /      
 
   2019 年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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