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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食堂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采购人批准,现就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食堂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SQ-ZD(2021)-061
二、采购组织方式: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序号、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需求:
序号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限 | 服务需求 |
一 | 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后二年度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部分内容。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将投标报名函发送给招标代理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电话:0574-87736286,邮箱:513470930@qq.com)。报名截止时间至2021年9月29日16时00分。
2.凡参加海曙区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bidding.ningbo.gov.cn/haishu/)“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在“乡镇交易系统”上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本采购文件工本费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9月30日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交到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公共事务中心(鄞州大道西段1555号)2号楼五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9月30日9:3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公共事务中心(鄞州大道西段1555号)2号楼五楼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石碶街道办事处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食品街1号
联系人:贾老师
代理机构:宁波正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塔25楼
联系人:罗咪娜、朱莎莎、张楠、傅金亚
联系方式:电话 0574-87730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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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稿—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食堂物资采购项目.pdf | 文件下载 | ||
| 投标报名函.pdf | 文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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