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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桥镇王家桥新村建设(杨家A地块)工程桩基、室内环境、结构节能检测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1-28 10:32:20     阅读: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洞桥镇王家桥新村建设(杨家A地块)工程桩基、室内环境、结构节能检测,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王家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

规    模:/

项目总投资 :/

招标控制价 :418600元

计划工期:接招标人通知后5天内到场进行检测,及时提供满足宁波市海曙区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备案要求的相关《检测报告》,检测工作满足总包单位施工进度要求。

招 标 范 围:工程桩静载检测、钢筋笼长度检测(含成孔、检测所有费用)、低应变检测、室内环境检测、节能检测等。

标 段 划 分:1个标段

质 量 要 求:满足海曙区质监站备案要求并提供各项正确的技术参数及完成检测报告

安 全 要 求:无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资质,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须与招标项目建成内容、企业资质范围相对应,并在有效期内);

3.1.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施工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1.4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和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检测岗位证书(地基基础检测、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建筑节能检测资质),并提供2020年10月、11月、12月份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21年2月24日16时00分。

5.2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

5.3本项目为网上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电子密钥”(CA证书)和电子印章,通过CA证书登录后方可投标报名,现已停止普通登录报名。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5.4 CA证书和电子印章办理方式详见《关于办理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证书和电子印章的通知》(

http://bidding.ningbo.gov.cn/tzgg/417557.jhtml)。

5.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2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洞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办公室(洞桥镇成人学校一楼阶梯教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捌仟 元整。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2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7.2形式:

①转账支票或银行电子汇票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汇出);

账户名: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桥支行

账号:81230101302064633

②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银行保函应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且应在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③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咨询电话:15888097227、13757424600(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57480689、18969893892(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7.3 其他说明与要求:

(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保函正本原件应在开标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做否决处理,保函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的,须以互联网方式递交(不支持线下保单),电子保单打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后编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进行电子保单查询);

(4)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5)投标保证金退还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修订)(http://haishu.bidding.gov.cn/ 办事指南项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媒介:

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index.html?citycode=3300)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洞桥镇王家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宁波世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世鄞州区洞桥镇上凌村工业区

联系人:肖工

电话(传真):0574-88313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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