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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岐阳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批准,现就海曙区高桥镇岐阳村文化活动中心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XDZB-2020-YZ-052
二、采购单位: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岐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三、招标代理: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四、采购项目及供货要求:
1、最高限价:人民币319339元;
2、采购内容:家具一批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的营销资格;独立于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中国境内的企业;供应商与采购人应无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包括接受采购人委托为本次采购的产品承担设计等咨询业务的公司(设计院)或其附属机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内的经营须有家具或家私的制造、零售等相关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 2020年11月24日16时00分。
2、凡参加海曙区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在“乡镇交易系统”上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供应商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供应商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6000元整。
方式: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
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4日16时00分前。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8128 0101 3020 95640;
温馨提示: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使用该系统转账无法显示供应商的名称和账号)。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另须提供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便于标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备注: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为中标公示结束后30天内无息退还。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供应商应于2020年11月25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海曙区高桥镇公共服务中心三楼(高桥镇中心幼儿园南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11月25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海曙区高桥镇公共服务中心三楼(高桥镇中心幼儿园南边)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岐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泰康中路468号豪如大厦703室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5957859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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