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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士港井亭张3号地块一期(A地块)(集港馨苑)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19-06-24 16:17:09     阅读:次
集士港井亭张3号地块一期(A地块)(集港馨苑)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招标单位: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新村建设办公室;
2、项目概况:
名称:集士港井亭张3号地块一期(A地块)(集港馨苑);
类型:住宅用地;
总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129828.55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33916.13平方米);
位置:项目位于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董家桥村,东侧为编织厂,南侧为风棚河,西侧为集士港井亭张3号地块二期(B地块),北侧为碧莲路。
3、投标对象:投标人有通过前期物业招投标获取单项13万平方米以上规模住宅项目的合同业绩。
  4、报名日期:投标申请人请于2019年7月1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携以下资料到集士港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三楼开标大厅报名(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1)投标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概况及企业注册所属地物业主管部门提供的物业企业信用档案证明,企业通过前期物业招投标获取单项13万平方米以上规模住宅项目的合同业绩(项目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备案证明);
(4)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简历、学历(专科及以上)、信用证明、身份证,单项13万平方米以上规模住宅项目管理经验(提供项目所在地物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5)社保机构出具的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已经缴纳最近连续三个月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社保机构单位章,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曾以拟定项目经理身份参加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且目前尚任中标项目前期阶段项目经理的,不得再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6)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7)投标承诺书;
(8)本市行政区域外的物业企业参加报名时需提交《外地物业服务企业进甬登记备案表》;
(9)获招标人推荐的需提交招标人出具的推荐书;
(10)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单位对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现场查询(具体以报名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报名。若在报名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报名截止三天内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进行事后查询,如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资格预审合格资格,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则重新招标;
(11)经现场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单位于2019年7月1日11:30前,向集士港镇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账户交纳壹万元投标保证金,并提交银行回单。所有复印件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5家时,招标人无推荐投标申请人的,由公证人员监督、招标单位随机抽取5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若招标人有推荐投标申请人的,由公证人员监督、招标单位随机抽取4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推荐的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抽取时间(如需):2019年7月1日下午2:00。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
5、联系人:王芸、许钗英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01-06
  
联系电话:0574-87298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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