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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石碶街道联丰村土地承包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2-10-31 14:41:46     阅读:次

项目概况:

海曙区石碶街道联丰村土地承包经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获取公开选取文件,并于2022年11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同开标地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Q-ZB【产】(2022-037)

项目名称:海曙区石碶街道联丰村土地承包经营项目

采购需求:

序号

位置

面积(亩)

最低投标单价(元/年)

经营期限

1

联丰村小堰头旱地

157

75360

7年

重要说明:具体土地面积、地块品质以村实际丈量的地亩册为准。标的一切均以实地现状为准,请参加投标人务必看清和了解所招租田地之现状及瑕疵。参加投标人一旦报名,即表明已了解和认可所招田地品质、瑕疵等一切情况,招标人不保证所招租田地品质及缺失,也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土地不得私自转让,如转让需经村里同意。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海曙区的农业合作社或农场。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公开选取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的公开选取文件下载截止时间(2022年11月4日16时00分)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乡镇交易系统”栏自行注册,并登录完善投标人信息后下载选取资料。未下载选取文件及所有相关附件资料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技术支持联系候工(15215725182)、黄工:18888603006;

(备注:投标人可根据“海曙区乡镇、石碶街道交易平台”中的公开选取公告及公开选取文件下方的“公开选取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选取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2.如有补充的选取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3.选取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11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7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海曙区石碶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2号楼5楼开标室(栎社交警大队内)。

投标方式:投标人可采用邮寄(含快递)方式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拟在2022年11月 6 日(含)16时前到件的邮寄地址为: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B座401室);收件人:华女士  联系方式:15606697878,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二)采用现场方式送达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所有投标人(每家投标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严格落实测温、亮双码(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具体以开标当日官方要求的最新防控措施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石碶街道公共事务服务中心2号楼5楼开标室(栎社交警大队内)。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的畅通。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报告相关情况。如开标现场采用微信群群视频语音通话方式/腾讯会议方式/钉钉会议方式邀请各投标人的法人或法人授权人参与远程视频语音开标过程,届时如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微信群视频语音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默认开标过程,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整。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石碶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石碶支行;

银行账号:81210101302316808;

到账截止时间:2022年11月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1)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中汇款,且递交的保证金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相一致。(2)汇款时备注招标编号如下: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未注明或备注错误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2.投标保证金退还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30天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3.招标公告发布

媒介: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区分网(http://haishu.nbggzy.cn/)。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选取人信息

名 称: 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联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石碶街道联丰村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明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荣安大厦B座401室

联系人:华燕、陈凯、张俊上

电  话:0574-87842865,15606697878

    传  真:0574-8788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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