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宁波市网上政务服务中心 首页 /    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 /    市场资信 /    政务公开

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请访问 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

海曙 江北 镇海 北仑 鄞州 奉化 余姚 慈溪 宁海 象山 前湾新区 国家高新区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乡镇(街道)交易 >  农村产权交易 >  交易公告 >  查看详情

白云街道宝善路207弄房产租赁权拍卖网络竞价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 2021-09-18 17:14:44     阅读:次

交易公告

宁波市海曙区联丰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海曙区资产资源竞价交易系统(访客浏览网址:http://8.136.155.172:8210/jmr/index;注册和登录网址:http://8.136.155.172:8210/web/login;使用IE浏览器的,须8.0及以上版本;使用360浏览器的,须切换成“兼容模式”。以下简称“竞价系统”),通过网络竞价方式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招租。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坐落地址

租赁

面积

(㎡)

租期

(年)

首年租金

起始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备注

1

租赁权

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207弄

16150.4

9

450

300

原承租人有优先权

*以上标的设保留价

二、注意事项

1、招租标的现状具体以实际看样为准,请意向承租人务必现场看房了解实际情况。成交后若承租人对此有异议,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降低租金或提出其他要求的,出租人概不接受,均视为承租人违约,并由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2、招租标的为营业用房,具体经营用途须符合当地规划、卫生、公安、消防、城管等部门的限制和要求;

3、承租人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4、招租标的成交后,租期内租金每三年为一个周期递增5%;

5、原承租人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必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6、租赁期具体开始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标的展示

1、展示时间: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9月28日(工作时间);

2、实地看样:竞买人自行前往标的展示现场看样(联系人:胡仲侃  ;联系电话:87204000  )。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竞买)。

五、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缴纳方式:必须通过银行(包括网银)一次性足额转账;

2、缴纳时间:2021年9月2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缴纳的取消竞价资格;

3、退还: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在网络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

六、网络竞价程序

1、注册:在交易平台上实名注册(已经注册过的,无需再注册);

2、登录:可以用“用户名”或“手机号”或“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录;

3、报名:点击“报名”后竞价系统即时审核;

4、缴纳交易保证金:报名通过后根据在保证金缴纳页面,根据保证金缴纳指示信息进行缴纳,并上传保证金转账凭证。

5、报价:在网络竞价时间登录竞价系统在线报价。

详细操作方法请阅读竞价系统中交易指南/竞买人操作手册

七、网络竞价时间

1、开始时间:2021年9月 30日9时;

2、截止时间:2021年 9月30日11时;

3、延时竞价:在截止时间前5分钟起进行限时报价,期间如有新报价,则重新计时,再延时5分钟,直到5分钟内无人报价时竞价结束。

八、成交手续办理

竞价结束后,买受人凭有关证件(自然人凭身份证原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公章)到委托人处办理相关手续。

1、签订《成交确认书》:自竞价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签订;

2、缴纳成交价款:自竞价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纳。

九、遵守《交易须知》规定

竞买人须继续仔细阅读《交易须知》,充分理解其内容,并严格遵守其规定。

十、联系方式

1、委托人信息

名称: 宁波市海曙区联丰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陈海斌

电话: 13056996320

2、技术支持

名称:杭州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 侯泽、黄露紫

联系电话:15215725182、18888603006

 



 

 

竞  拍  须  知

拍卖时间:2021 年9月30日上午9点

拍卖地点: 海曙区资产资源竞价交易系统

(海曙区资产资源竞价交易系统http://8.136.155.172:8210/jmr/index)

 一、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价高者得”的原则拟定本拍卖须知。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和遵守此须知,并受此约束。

二、本次拍卖会标的:

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宝善路207弄的房地产的租赁权,房屋建筑面积约为16150.4平方米,商业性质;土地面积为3728平方米,国有住宅性质;配套停车场(按现状)作为本次出租房产的配套附属设施。

租期为 九年,整体出租。起拍价:450万元/年(首年),保证金:300万元。

前三年租金不变,之后每三年为一周期递增5%,免租期为三个月。

竞买人应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好有关竞买登记手续并交纳拍卖保证金,如竞买不成功,保证金可在当日起如数退还(不计息)。

竞买人报名参拍时的名称必须与今后办理租赁等手续时的名称保持一致,不予更改。

三、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标的物展示时间内,竞买人有权查验拍卖标的物,查阅有关拍卖资料,竞买人应当进行实地踏勘,审慎参拍,一经参拍即视为已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并承诺接受瑕疵及潜在风险。

四、竞买人凭领取的号牌参加竞拍,竞拍号牌不得转让,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五、本次拍卖会为有底价增价拍卖的形式,不到底价不予成交。

六、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它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当竞买人提出应价,拍卖师三次报价,如无人继续再出更高价时,拍卖师落槌确认拍卖成交,买受人当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按照委托方要求签订其他文件。

    在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权人可以此报价进行跟价,如无更高应价,则优先权人竞得标的;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权人未跟价的,则最高应价的竞买人竞得标的。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后7天内付清半年租金、租房押金100万以及年租金3%的佣金、(拍卖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押金及拍卖佣金,不足部分应该在成交后7日内缴清),取得《拍卖成交确认书》,按照委托方的要求签订《租赁合同》等文件,如在规定时间内未付清全部成交款及签订合同等文件的作违约处理,保证金不再退还,标的不再保留。

 特别提示:

1、标的物按所展示的现状进行租赁权整体拍卖。竞买人应对标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充分、全面的了解、调查,并全面了解和掌握与房屋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与房屋有关的物业管理事项、原租户是否已腾房、房屋使用现状、原租户是否享有优先承租权及相关争议等),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即表明已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竞买拍卖标的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标的现存房屋中有部分为无证建筑,若因政策原因需要拆除的,竞买人须无条件配合,或自行协调,出租方不负任何责任。

2、本次租赁权拍卖期限为 九 年,整体出租,租赁期限:2022年4月1日原租户到期为本次租赁强制起始日,若以此之前双方提前确认房屋整体交付的,以确认交付日期为本次租赁起始日;租金采用先付后用的原则,按6个月一次支付。首期租金在拍卖后七日内,以后每期租金应至少提前15天付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3、为保证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租赁押金为100万元。合同到期后,如竞买人能完全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要求履行各项义务,除全额返还押金外,还将对该笔押金以年息3%的利率(不计复息)计算金额做为履约奖励费,也可以根据履约情况逐年支付。

4、租赁期间,除租金外的所有费用支付,委托人与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等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详见《租赁合同》样本)。

5、原租户(如有)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租户必须按规定办理网络竞买登记手续、参加拍卖会,否则将视作放弃优先承租权。如原租户成交的,不受成交时间的影响,租期按原租赁合同时间顺延。

6、承租人参与竞租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决策及认可,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消防、环卫、卫生、安监、文化、工商、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取得、房屋租赁备案证、房屋规划用途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承租人承诺独立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对承租人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7、房屋交付采用现状交付。

鉴于承租人已全面接受房屋现状,委托人与承租人不再另行办理交付手续,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起始日即交付日期,但委托人与承租人可签署房屋现状的确认文件作为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向委托人返还房屋的验收依据(该等确认书的签署时间,不影响房屋于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起始日交付的事实)。

对于原租户尚未腾退的房屋(包括原租约已到期但未腾退和原租约未到期的情形)或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涉及)的房屋,由承租人负责收回(如清退、继续履行原租约至期满后清退),并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风险和法律责任。

8、买受人成交后应当按照有关部门管理规定用途使用标的。

9、本标的拍卖后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土地转让、转借或转租他人。

八、竞买人必须遵守场内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阻碍拍卖师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得有恶意串通、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拍卖文件如有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活动举办之前书面通知竞买人也可在宣布正式拍卖前,由拍卖师当场口头说明,竞买人继续参拍的,均视为已接受所有修正或补充。

 

联系电话:  87204000                                    宁波市六禾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曙区文化路12号B幢203                                2021年9月16日

 

竞买人已领取全部拍卖资料,并同意遵守本须知内所有条款。竞买人签名认可:              

海曙区资产资源竞价交易指引

 

 

海曙区资产资源竞价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提供以公开市场方式出租或出售区域内国有、村集体资产的网络竞价服务。为确保竞价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制定本《竞价指引》

 

一、参加竞价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竞买人)在参与竞价活动前,必须认真阅读本《竞价指引》,并依此对自己在竞价活动中的行为负责。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竞价指引》的一切约定,并愿意按照本《竞价指引》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责任,同时享有相应权利。

 

二、竞价标的是指海曙区域内国有、村集体资产,每次竞价活动的具体标的以交易公告内容为准。

 

三、竞买人是指参加标的竞价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对标的的竞买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方可参与竞价活动。

 

五、同一交易公告(包括补充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等交易信息在不媒体同时公开披露,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了解其内容,遵守其规定。

 

六、竞买人在竞价系统完成注册、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等操作后才能进行网上报价。 (一)竞买人必须在竞价系统进行实名注册,一次注册,长期有效。竞买人身份信息如有变化,应当及时更正。竞买人对上传的身份证件照片等注册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二)注册用户可登录竞价系统对意向标的进行报名申购。公告中对标的的买卖条件有规定的,竞买人需要向委托代理人提交相关材料进行人工审核; (三)竞买人报名通过后,按照竞价系统指引缴纳交易保证金; (四)交易保证金到账后,当网络竞价开启时,竞买人可进行网上报价。

 

七、报价以人民币计价。报价不含移交标的、办理标的转户、证照变更等手续等产生的费用。

 

八、竞买人自愿进行网络竞价,应当谨慎报价。报价规则如下: (一)报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二)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三)竞买人采用增价方式报价,即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当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四)竞买人一经成功报价,即不能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报价或优先购买权人相同报价时,其报价即丧失约束力; (五)优先购买权人与其他竞买人报价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优先;有多个优先购买权人的,如报价相同,先报价的优先; (六)竞买人可以进行多次报价; (七)竞价系统设有委托报价功能,由竞买人设定一个自己能够承受的最高限价,在不超过此价前提下,当其他竞买人出价时,竞价系统会自动增加一个加价幅度进行报价。委托报价功能由竞买人自行启用和撤销,撤销后可继续采用手动报价; (八)竞价截止前数分钟起进入限时报价期,期间竞价将可能延时,具体规则见公告; (九)报价结束后,最高报价者为买受人(标的若有保留价,低于保留价的不能成交)。

 

八、竞买人通过互联网在竞价系统中进行独立自由报价,不得阻挠、恐吓、操纵其他竞买人报价,竞买人之间不得串通报价。

 

九、竞买人如发生以下情况,应自行承担责任。 (一)竞买人未按公告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而造成资格审核未通过的; (二)竞买人注册的账号、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 (三)竞买人因断电,网络、设备故障,电脑配置过低,浏览器版本过低,操作不当等原因无法进行正常网络竞价的; (四)竞买人因自身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网络竞价的。

 

十、竞买人应在竞价前了解标的是否存在瑕疵等实际情况,如未查看,视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其存在的瑕疵(查看标的要求以项目交易公告为准)。竞价系统不保证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对标的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视频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十一、网络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未竞得人的交易保证金原路退还(未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的保证金不保证按时退还)。买受人的交易保证金抵缴成交价款。

 

十二、买受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以下手续: (一)缴纳成交价余款(扣除抵缴后的余款); (二)跟委托人签订合同; (三)受领标的; (四)标的需要依法办理证照变更、产权过户等手续的,到有关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手续。

 

十三、买受人没有按照约定受领标的的,或没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并承担标的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以及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等承担责任。

 

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可以中止或终止网络竞价活动: (一)竞价系统出现故障而不能及时排除的; (二)因操作失误导致起始价、加价幅度、竞价结束时间等设置错误的; (三)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权属不符、标的性状改变等原因而使竞价活动产生争议的; (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或管理部门认为需要中止或终止网络竞价活动的情形。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委托人相关文书,竞买人在注册时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如果提供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不确切,导致相关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由竞买人承担责任。

 

十七、为竞买人进行网络竞价时,违反本须知以及同时公开披露的公告、合同等规定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已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赔偿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取消竞买人资格,并承担其他相应法律责任。

上一条:集士港镇西陆村堰头36号房地产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下一条:集士港镇西陆村堰头36号房地产招租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