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网站已停止更新,仅提供历史数据查询,如需访问最新公告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交易信息 > 乡镇(街道)交易 > 工程建设 > 澄清或修改公告 > 查看详情
宁波市海曙区第三医院发热门诊及仓库装修改造项目
澄清函
各投标人:
1、根据招标文件专用条款第9页10.10款“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即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以招标公告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不作变化。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第三医院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2020年7月30日
| 上一条:关于 冯家学校运动场塑胶跑道工程 的澄清修改公告 | 下一条:关于 冯家学校运动场塑胶跑道工程 的澄清修改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