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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桥镇红心村公共活动中心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补充公告
致各投标人:
投标人资格要求现调整为投标人(或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厂家)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安装单位非制造厂家的,必须有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并且具有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投标电梯产品的制造厂家须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且许可证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投标产品(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厂家公章);
报名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7月16日16 时 00 分,投标担保提交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7月16日16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2020年7月17日14时 00 分。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红心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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