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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各投标人:
2020年6月16日发布的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新庄村季房修缮工程招标公告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现变更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新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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