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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信社区办公楼装修改造项目已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甬榭经小202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大榭开发区海信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人为宁波大榭开发区海信社区居民委员会,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街道办事处下拨给社区,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大榭开发区原鸿源宾馆。
建设规模:对原有建筑物进行整体装修计周边广场改造,室内面积约1200平方米,室外面积约200平方米。
最高投标限价:214.9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设计限额为207.97万元,设计费为7万元)。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
设计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工期要求:总工期1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00日历天)。
安全要求: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须同时具备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上述①和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2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项目总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月(2021年3月、4月、5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设计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月(2021年3月、4月、5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3.4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施工项目经理最近连续3个月(2021年3月、4月、5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得互为同一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
联合体资质的确定: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按“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要求完成录入;
3.6.2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登记;
3.6.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的人工工资担保(保函信息)须在系统中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完成录入;
3.6.4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施工项目经理在“系统”中有未解锁项目,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3.6.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3.6.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6.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6月23日到2021年6月30日16:00时(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下载招标文件。【也可从大榭开发区网站-办事服务-大榭公共资源交易,进入“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网站,在主页“注册入口”注册登录】
4.2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 100元。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门户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6 网上下载标书的操作方法,可到“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门户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栏,下载《大榭区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咨询电话:0574-86750066 15258246009顾工)。
4.7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肆万元
形式一: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形式二:电子保险保单
出具单位一: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具体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仑中心支公司经办。
联系电话: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仑中心支公司经办: 0574-86887522/13958234384(黄文伟经理)
出具单位二: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具体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经办。
联系电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经办:0574-86871382/15258182219(王老师)/15888548159(孙浩涵经理)
形式三:银行保函
投标人选择银行保函方式后,可自行选择银行办理银行保函,保函原件须在开标验证时提交给招标人。
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7月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操作说明: 由投标人在“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一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转账”、“线上投保”和“银行保函”,在“保险”方式下可选择“太保”和“人保”;选择“线下转账”的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或购买保险后,请各投标人在“大榭开发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 2.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3.银行电汇或网银必须通过人行大小额系统直接缴入;4.采取形式二电子保险保单方式,如选择使用“太保”保单的投标人,需要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一天发起投保,如选择使用“人保”保单的投标人,需要在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两个小时发起投保,未及时发起投保引起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西侧开评标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大榭分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大榭开发区海信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宁波大榭开发区
联 系 人:戴军营
电 话:13777173313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高新区江南路1108号皇冠大厦17楼
联 系 人:邱科杰
电 话:18167223055
传 真:0574-87522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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