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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榭公厕标准化建设工程已由宁波大榭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榭经资函﹝202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大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 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榭街道
2.2 建设规模:拟在西岙王家地块、孚竹湿地公园、沁园新建标准化公厕各1座,并对畅园、滨海公园、二桥下公园、南岗4处现有公厕进行标准化改造。
2.3 招标控制价:3959514元
2.4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室外附属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 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 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项目经理最近连续3个月(2020年3月、4月、5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或浙江政务服务网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且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4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详见“甬建发【2016】200号”文);
3.5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6月29日到2020年7月2日16:00时(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下载招标文件。(也可从大榭开发区网站-办事服务-大榭公共资源交易,进入“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网站,在主页“注册入口”注册登录)
4.2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 100元。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http://220.189.216.214:9080)中下载项目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大榭开发区电子交易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6 网上下载标书的操作方法,可到“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大榭开发区分网”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栏,下载《大榭区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咨询电话:0574-86750066 15258246009顾工)。
4.7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陆万元
形式一:银行电汇或者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系统提供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形式二:电子保险保单
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具体由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经办;
联系电话: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支公司经办: 0574-86876376/18667805813(於绍辉经理)
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7月3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操作说明:由投标人在“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的“业务管理一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后,可以选择“线下支付”或“保险”,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保证金缴纳或购买保险后,请各投标人在“大榭开发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基本账户进出; 2. 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者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卡复印件必须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 3. 银行电汇或网银必须通过人行大小额系统直接缴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7月7日 9时 30 分,地点为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中信广场东楼2楼西侧开评标区(宁波大榭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大榭开发区管委会网和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大榭分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大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大榭开发区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574-89283945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95国际商务大厦A幢935
联 系 人:毛军华、房科红
电 话:0574-89076310
传 真:0574-87360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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